特选交易
积极在香港和大中华地区推动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47

要约人2.29亿港币以协议安排方式对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

2021年1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111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51亿港币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创兴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

2021年7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90

华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2亿港币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249

要约人以12.8亿港币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2345

要约人以11.2亿港币吸收合并之方式私有化上海集优

2020年12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169

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港币1,209亿元协议安排的方式将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私有化

2020年1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877

28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20年9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469

1.5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20年8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816

84亿港币以吸收合并私有化

2020年8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801

4.2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20年8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647

1.2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20年2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606

88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20年2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61

30亿港币以要约方式及吸收合并私有化

2020年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828

30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19年12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21

4.5亿港币以两项协议计划私有化

2019年9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569

3.9亿港币以协议计划私有化

2019年8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368

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 670、671、673 及 674 条透过协议安排的方式将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私有化,总代价港币三十三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 及建议撤销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之上市地位

2018年1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44

(1)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 以协议安排对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总代价港币二十九亿八千七百万元;及(2)建议撤销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上市地位

2018年9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136

台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TCC International Limited 建议以协议计划方式私有化台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代价港币四十八亿一千六百万元

2017年8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8058

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 (将由刘振腾先生及GL Capital 分别控制的实体共同投资)及 Ally Bridge Flagship 就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之自愿有条件要约,总代价港币二十三亿四千二百五十万元; 建议撤销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之上市地位

2017年4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030

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总代价港币五十一亿二千三百万元及建议撤销股份上市地位

2017年9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438

Asia Memorial Group Limited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计划方式建议私有化富贵生命国际有限公司以及就注销所有尚未行使选择权之建议现金要约,总代价港币五十四亿一百万元

2016年9月
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569

要约人就收购中国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 569) 所有已发行股份及注销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提出的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总代价港币七亿五千四百万元

2016年8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3386

根据公司法第86条由联席要约方透过协议计划将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总代价港币十四亿八千八百万元

2016年5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917

要约人(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并注销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总代价港币二百一十三亿四千二百万元

2016年2月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物美商业(香港)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1025

建议撤销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之上市地位;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代表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物美商业(香港)有限公司就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之自愿有条件要约,总代价大约港币三十六亿元;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已发行内资股提出之自愿有条件要约

2015年11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298

要约人(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并注销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总代价港币二百一十三亿四千二百万元

2015年5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302

OCBC Pearl Limited 提出有条件自愿性全面现金要约收购所有已发行永亨银行有限公司股份, 总代价大約港币三百八十六亿元

2014年6月
独立财务顾问
股份编号: 917

要约人建议以协议安排的方式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86条进行), 总代价港币一百八十六亿三百万元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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